佛山市第九届运动会青少年竞技体育组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作者: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 录入者:方志超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点击数: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            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区
三、竞赛分组和项目
(一)少年甲组
1、男:自选长拳+刀术+棍术全能
2、女:自选长拳+剑术+枪术全能
3、自选太极拳+太极剑全能
4、自选南拳+南刀+南棍全能
(二)少年乙组
    1、男:自选长拳+刀术+棍术全能
2、女:自选长拳+剑术+枪术全能
3、自选太极拳+太极剑全能
4、自选南拳+南刀+南棍全能
(三)少年丙组
1、男:规定南棍
2、男:规定刀术
3、女:规定南刀
4、女、规定剑术
5、规定长拳
6、规定太极拳
7、规定太极剑
8、规定南拳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
1、少年甲组:2000年-2002年出生者;
2、少年乙组:2003年-2005年出生者;
3、少年丙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各组项目报名规定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医生1人,各组别运动员男、女各5人。
2、运动员必须选报拳术系列,选报器械项目比赛按所报拳术系列类报,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选报一个拳术系列。
3、各单位参赛组别的运动员选报拳术系列项目男、女运动员不得超过2人。
4、各项目报名少于2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个人项目允许改项。
(三)运动员资格及持证参赛规定:按《佛山市第九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符合参赛年龄的省体工队运动员(以招聘文件名单为准)由原输送单位报名参赛,不占名额限制。
(五)太极拳系列、长拳拳术项目必须配乐(配乐带有说唱者扣0.2分)。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和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相关原始凭证,如未能提供者,不予参赛。
(七)报名截止后,因伤病(提供医院伤病证明)可于赛前10天更换运动员但不得改项,比赛期间不安排测验。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全能、单项赛。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编制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规定套路采用第三套国际武术竞赛规定套路。
(三)甲组、乙组自选套路动作难度规定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时,最多只能选报3种不同类型的动作难度和3种连接难度。
 2、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难度动作和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者,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四)运动员必须选做规定中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五)比赛期间,无故弃权或不认真比赛者,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目的参赛资格及参加比赛所有成绩。  
    (六)各参赛单位请在联席会议上递交运动员难度表。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参赛不足8人(含8人)如数录取。
(二)各项目前八名按13、11、10、9、8、7、6、5分计算。
(三)设团体总分奖,以各项目得分相加计算团体总分,总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此类推。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
按佛山市第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奖励
(一)各项目前三名奖励奖牌和奖状,其余录取名次奖励奖状。
(二)团体总分按参赛队如数奖励奖杯。
(三)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发给奖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发给奖牌。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另行通知。
(二)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两天,裁判员、仲裁于赛前三天报到。
十、经费
各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主要裁判员由大会竞赛处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如与《佛山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冲突之处,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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