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 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区
三、竞赛分组和项目
(一)少年甲组:男(女)子5人制
(二)少年乙组:男(女)子5人制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
1、少年甲组:2000-2002年出生者;
2、少年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各组项目报名规定
1、参赛单位可报甲、乙组男(女)子各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16名。赛前10天确定14名正式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参赛队须有10名(含10名)以上运动员方能参赛。
2、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更改运动员名单及号码,报名不足2队的项目取消比赛。
(三)运动员资格及持证参赛规定:按《佛山市第九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符合参赛年龄的省体工队运动员(以招聘文件名单为准)由原输送单位报名参赛,不占名额限制。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和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相关原始凭证,如未能提供者,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方法和抽签:采用单循环比赛,赛前进行抽签,请各参赛队派人参加,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方式,各节休息时间为2分钟、10分钟、2分钟。
(三)特殊规定:每队分成A、B两组各7名队员分别参加第一、二节的比赛,第一、二节上场队员不能重复,第三、四节不做规定。如因伤或犯规被罚出场不足5人时,将由规定的组别中运动员进行替换,另外一组不能进行替换。
(四)比赛服装要求:
1、各参赛队必须全队统一备有两套以上深/浅颜色、前后号码(实心)清晰的比赛服装;若无特殊规定,秩序册赛程中左侧为主队,穿浅色球衣,右侧为客队,穿深色球衣。
2、比赛服装的上衣必须印有参加单位的名称。
3、若参赛队服装未能按比赛规定穿着整齐出场,该场比赛一经开始,则以弃权论。
(五)比赛用球:男子用7号球,女子用6号球,比赛用球的牌子另行通知。
(六)规则:除规程特殊规定外,均采用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比赛场地采用新的尺寸标准。
六、决定名次办法
(一)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而告负),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果有2支或2支以上球队之间的比赛有相同的胜负记录,将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它们之间比赛净胜分的多少;
2.它们之间比赛得分的多少;
3.所有比赛净胜分的多少;
4.所有比赛得分的多少。
5.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按参赛队数如数录取。
(二)计分办法按《佛山市第九届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计分办法执行。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按佛山市第九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奖励
(一)各项目前三名奖励奖牌和奖状,其余录取名次奖励奖状。
(二)按参赛队如数奖励奖杯。
(三)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发给奖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发给奖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另行通知。
(二)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两天,裁判员、仲裁于赛前三天报到。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二、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主要裁判员由大会竞赛处统一选派,且各参赛单位必须推荐4名大会认可的一级篮球裁判员参与大会裁判工作(报名时同时提交名单),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如与《佛山市第九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冲突之处,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