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三水区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开幕式:在三水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闭幕式:在三水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项目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项目
(一)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套路、毽球、校园定向、健美操,共10个项目。
1.田径、游泳设:甲、乙组
2.篮球、足球、排球设:甲、乙组,分男、女子组
3.参赛资格以年龄划分。
(二)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另文通知)。
五、参加单位
以各区为单位组团参赛。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的《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三)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七、参加办法
(一)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各项目各组别小项设置、参赛人数和运动员参赛年龄,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二)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2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4—5人(含司机)参加开、闭幕式活动。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目的一个年龄组的比赛,不能兼报其他项目的比赛。
(四)符合参赛年龄要求,但已进入高校或已取得高中阶段毕业再复读的学生、初中毕业但未能获得高中(中职)学籍的学生、已被省体工队转正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省、市、区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参加青少年竞技体育组比赛;双重学籍的学生(即同时具有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和省或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往届毕业生、补习班学生、寄(借)读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已正式调入省、市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本届市中学生运动会。
(六)比赛包含普通高中、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七)佛山市第一中学、华英学校的学生代表生源地和运动员输送地参赛。体育特长生代表录取学校所属区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最新竞赛规则(包括评分表、补充规则等),如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执行。
(二)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竞赛,如单项竞赛规程与本竞赛规程总则有矛盾之处,以本竞赛规程总则规定为准。
(三)本竞赛规程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若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2个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2人(对、队)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四)各项目比赛中,除部分项目确实无法以科学方法确定名次而允许并列及本届运动会特殊规定允许并列名次外,其他项目均须排出名次,不能出现并列。
(五)各项比赛均委托赛区主持,请各赛区加强领导,做好各方面筹备工作。
(六)各单项竞赛项目,按项目特性允许10%名额的省外户籍学生参赛,此类学生必须符合在本市三年以上学籍资格,具体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七)各项目比赛的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大会统一调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解决。
(八)各竞赛项目设仲裁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奖项设置
(一)代表团团体总分奖:设一、二等奖,团体总分第一、二名为一等奖,团体总分第三、四、五名为二等奖,团体总分为各项目的男、女各组别的累计分、破纪录奖励分成绩之和。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
根据市教育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具体办法另定。
获得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组委会在闭幕式上为其颁发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最佳赛区奖
具体办法另定。
(四)其它奖项(不在闭幕式颁发,不计入团体总分,另文通知)。
1、体育科学论文奖。
2、体育教师技能奖。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1、所有小项(含集体)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报名在8人(含对、队)或以下如数录取。
2、除集体项目外,各项目均设团体总分奖(指各小项的男、女各组别的得分之和),按报名参加单位数如数给予奖励。
(二)计分办法
1、获得小项前八名(球类集体项目除外),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获得篮球、足球、排球前五名分别按65、55、50、45、40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2、校园定向团队赛、接力赛,毽球男、女团体赛和健美操踏板操、花球舞蹈啦啦操按单项双倍计分。
3、获得各小项前三名者,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第四到第八名者,分别颁发奖状。
4、若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其相应分值之和的平均数,作为各并列名次所得分值。
5、因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而不能参加本届市中运会比赛的已报名运动员,单项每人给予13分奖励,集体项目(指篮球、足球、排球等)每人给予6.5分奖励,此分计入项目团体总分及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在市中运会中,破中学生最高纪录奖励办法:
1、各项破纪录的确定按各单项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有关破纪录的规定执行。
2、奖励标准如下:
市中运会每破一项省中学生最高纪录奖励13分,每破一项市中学生最高纪录奖励9分;以上奖励分计入各项目团体总分和代表团团体总分内。
3、一名运动员在一个项目中,多次破纪录的,只按最高一次计入各单项团体总分内和代表团团体总分内。
十一、赛事纪律检查
大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检查运动员资格、赛风赛纪及裁判工作。
十二、报项要求
各代表团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填报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参赛大项,项目一经上报不得改动,逾期不报者,视弃权处理。
十三、注册、报名、报到
(一)注册: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根据各项目竞赛日程,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进行,报名日期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报到:各项目参赛单位、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四、代表团团旗、服装
(一)代表团团旗: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两面,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按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二)服装:各代表团必须有一套统一颜色的服装参加开、闭幕式,比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规程及规则规定执行。
十五、收费标准
本届运动会各项收费标准按《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
审查及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在“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竞赛环境下顺利进行,根据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受理与本届运动会有关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和最终裁决。
(二)各单项赛区设运动员资格审查组,在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赛区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在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各单项赛区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未成立之前,各区教育局先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严格审核,严把运动员资格关,本届市中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科具体负责实施。
第三条 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佛山市正式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信息数据的普通中学(含中职学校)在校、在读学生,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须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中心有2019、2020年连续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成绩及上报数据。中职学生须同时具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数据(高一、中一新生须具备现就读学校和原初中毕业学校二年数据测试成绩)。运动员代表正式学籍所属地区参赛(市直属学校的学生代表生源地和运动员输送地参赛)。
(二)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
(三)参赛年龄:运动员为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者。
(四)各代表队将在(http://js.fsxxty.com/)“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及注册,报名结束后并公示两周,各运动队于2020年4月10日前必须在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中学生、中职生运动员注册手续,组委会接受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有关投诉。
(五)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将随时到运动员所在学校进行检查,如果运动员情况与注册资料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换人。
(六)佛山市第一中学、华英学校的学生代表生源地和运动员输送地参赛。体育特长生代表录取学校所属区参赛。
(七)资格审核时须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发还)。
2、运动员所在学校的电子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打印表(打印表加盖学校和区教育局公章)。
3、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网上报名注册项目汇总明细表、参赛运动员身份证相片表(可在报名网下载并彩色分项目打印)。
4、运动员连续二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成绩打印表(加盖区教育局和学校确认公章)。
(八)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目的一个年龄组的比赛,不能兼报其他项目的比赛。
(九)比赛包含普通高中、初中及中等职业学校。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原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能参赛。
第四条 运动员资格申诉
(一)各单位有权向大会组委会就运动员资格进行申诉。
(二)如对运动员资格提出申诉,必须向单项竞委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诉材料。接受投诉后,由单项竞委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核实有关资料。受理截止时间由各单项竞委会在联席会议公布,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复议,受理截止时间为接到处理后1小时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诉和复议必须由参赛代表队领队以上职务的人员签字方为有效申诉,否则组委会将不予受理。
(三)申诉方须向单项竞委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提交1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胜诉退还保证金,败诉保证金归由单项竞委会。
(四)对运动员资格最终裁决权和处罚权属于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五条 对违反运动员资格的处罚
运动员凡有以下行为者,将取消其市中运会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其他运动员所获名次依次递补(凡比赛已排定名次及颁奖,因资格等问题被取消成绩而造成的名次空缺,不作追补),并予以书面通报批评、取消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队以及代表团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且对该运动员、其教练员、领队禁赛5年。每有1人,罚扣所属代表团总分65分,以人累计。如在一个项目中出现2人(或2人以上),同时取消所属代表团该项目5年的参赛资格。
1、凡持假户口、假身份证、冒名顶替和更改姓名后重新注册;
2、注册时,提交资料造假或被举报并查实弄虚作假者;
3、参加市中运会及市中运会前比赛的报名运动员,因虚报年龄、改名换姓、冒名顶替、租借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4、市运会结束后被查实弄虚作假者,在下一届市中运会予以上述相同处罚。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佛山市第六届中学生运动会参赛年龄、组别、小项设置表
组别
|
项目
|
所设组别
|
出生年月
|
小项数
|
所设小项
|
总数
|
各组别
|
第六届中运会
|
佛
山
市
第
六
届
中
学
生
运
动
会
|
田径
|
中学甲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6年8月31日
|
28
|
男:14
|
男、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
|
女:14
|
中学乙组
|
2006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26
|
男:14
|
男、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标枪;男子:三级跳远、400米栏、110米栏;女子:100米栏。
|
女:12
|
游泳
|
中学甲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6年8月31日
|
22
|
男:11
|
男、女: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x100米自由泳接力;4x10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
|
女:11
|
中学乙组
|
2006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20
|
男:10
|
男、女: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
|
女:10
|
篮球
|
中学甲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6年8月31日
|
4
|
男:2
|
设甲、乙组,分男、女子组,以区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区各组别限1队参赛。
|
中学乙组
|
2006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女:2
|
足球
|
中学甲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6年8月31日
|
4
|
男:2
|
设甲、乙组,分男、女子组,以区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区各组别限1队参赛,比赛为11人制。
|
中学乙组
|
2006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女:2
|
排球
|
中学甲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6年8月31日
|
4
|
男:2
|
设甲、乙组,分男、女子组,以区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区各组别限1队参赛。
|
中学乙组
|
2006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女:2
|
乒乓球
|
中学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5
|
5
|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
毽球
|
中学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5
|
5
|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人、女子单人、混合双人。
|
武术
|
中学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18
|
男:9
|
男、女:自选长拳、自选南拳、自选太极拳、自选刀术、自选剑术、自选太极剑、自选棍术、
自选枪术;女:自选南刀,男:自选南棍
|
女:9
|
健美操
|
中学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5
|
5
|
混合双人操、三人操(性别不限)、五人操(性别不限)、六人至八人轻器械健身健美操、八人至十六人花球舞蹈啦啦操(性别不限)。
|
校园
定向
|
中学组
|
2003年9月1日
至2009年8月31日
|
10
|
男:5
|
男、女:百米定向赛、短距离定向赛、个人积分定向赛、定向接力赛、定向团队赛。
|
女:5
|
小计
|
|
|
15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