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

作者:佛山市教育局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 录入者:方志超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3日 点击数:

第一条  为确保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在“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竞赛环境下顺利进行,根据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受理与本届运动会有关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和最终裁决。

(二)各单项赛区设运动员资格审查组,在本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赛区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在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各单项赛区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未成立之前,各区教育局先对参赛运动员进行严格审核,严把运动员资格关,本届市中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科具体负责实施。

第三条  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具有广东省正式户籍、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具有佛山市正式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含中职)系统中有信息数据的普通中学(含中职学校)在校、在读学生,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须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中心有2023年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成绩及上报数据。运动员代表正式学籍所属地区参赛(市直属学校的学生代表生源地和运动员输送地参赛,市级体育自主招生学校的学生代表生源地参赛)。

(二)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

(三)参赛年龄:运动员为2006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者。

(四)各代表队将在(http://js.fsxxty.com/)“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及注册,报名结束后并公示两周,各运动队于2024年4月30日前必须在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中学生、中职生运动员注册手续,组委会接受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有关投诉。

(五)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将随时到运动员所在学校进行检查,如果运动员情况与注册资料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换人。

(六)佛山市第一中学、华英学校的学生代表生源地和运动员输送地参赛。狮山高级中学、勒流中学、北滘中学通过自主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生代表生源地参赛。体育特长生代表录取学校所属区参赛。

(七)资格审核时须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发还)。

2.运动员所在学校的电子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打印表(打印表加盖学校和区教育局公章)。

3.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网上报名注册项目汇总明细表、参赛运动员身份证相片表(可在报名网下载并彩色分项目打印)。

4.运动员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成绩打印表(加盖区教育局和学校确认公章)。

(八)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目的一个年龄组的比赛,不能兼报其他项目的比赛。

(九)比赛包含普通高中、初中及中等职业学校。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原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能参赛。

第四条  运动员资格申诉。

(一)各单位有权向大会组委会就运动员资格进行申诉。

(二)如对运动员资格提出申诉,必须向单项竞委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诉材料。接受投诉后,由单项竞委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核实有关资料。受理截止时间由各单项竞委会在联席会议公布,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复议,受理截止时间为接到处理后1小时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诉和复议必须由参赛代表队领队以上职务的人员签字方为有效申诉,否则组委会将不予受理。

(三)申诉方须向单项竞委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提交1000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胜诉退还保证金,败诉保证金归由单项竞委会。

(四)对运动员资格最终裁决权和处罚权属于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五条  对违反运动员资格的处罚。

运动员凡有以下行为者,将取消其市中运会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其他运动员所获名次依次递补(凡比赛已排定名次及颁奖,因资格等问题被取消成绩而造成的名次空缺,不作追补),并予以书面通报批评、取消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队以及代表团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且对该运动员、其教练员、领队禁赛5年。每有1人,罚扣所属代表团总分65分,以人累计。如在一个项目中出现2人(或2人以上),同时取消所属代表团该项目5年的参赛资格。

(一)凡持假户口、假身份证、冒名顶替和更改姓名后重新注册。

(二)注册时,提交资料造假或被举报并查实弄虚作假者。

(三)参加市中运会及市中运会前比赛的报名运动员,因虚报年龄、改名换姓、冒名顶替、租借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市中运会结束后被查实弄虚作假者,在下一届市中运会予以上述相同处罚。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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