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作者:佛山市教育局 来源: 录入者:方志超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3日 点击数:

一、主办单位: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禅城区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2024年7月。

    四、竞赛地点:禅城区。

    五、参赛单位: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

    六、竞赛分组和开设项目

(一)竞赛分组:中学甲组、中学乙组。

    (二)开设项目。

1.中学甲组(男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子110米栏(栏高0.991米、栏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标枪(800克)、七项全能(第一天:110米栏、跳高、铅球、200米,第二天:跳远、标枪、1500米)。

2.中学甲组(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标枪(女子600克)、七项全能(第一天:100米栏、跳高、铅球、200米,第二天:跳远、标枪、800米)。

3.中学乙组(男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子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子5公斤)、标枪(700克)。

4.中学乙组(女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8米)、女子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标枪(500克)。

    七、运动员资格

    (一)具备广东省正式户籍,2023年12月31日前必须具有佛山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式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信息数据的普通中学(含中职学校)在校、在读学生,特殊规定的省外户籍学生必须满足在我市连续三年以上学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

 (二)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成绩合格,经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的在我市在校、在读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必须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中心有2023年至少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原始成绩及上报数据。中职学生须同时具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数据。

    (三)参赛运动员必需符合如下年龄规定:中学甲组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者;中学乙组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者。

    (四)符合参赛年龄要求,但已进入高校或已取得高中阶段毕业再复读的学生、初中毕业但未能获得高中(中职)学籍的学生、已被省体工队转正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省、市、区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参加青少年竞技体育组比赛;双重学籍的学生(即同时具有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和省或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往届毕业生、补习班学生、寄(借)读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已正式调入省、市体工队、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六)市直属学校(市一中、华英学校)、市级体育自主招生学校(狮山高级中学、勒流中学、北滘中学)的学生代表生源地和运动员输送地参赛。体育特长生代表录取学校所属区参赛。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各组别可各报领队1人,教练员5人,随队医生1人,男、女运动员22人(男、女比例不限),省外户籍学生不得超过4人(满足在本市连续三年以上学籍)。

    (二)各单项各单位限报3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可报2个项目,另可兼报接力,各单位各组别男、女子接力项目限报1队。

    (三)报名不足2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个人项目更改报项)。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运动会一个大项目比赛,不得兼报其它项目(如报田径则不能再报篮球)。

(五)各区运动员资料于2024年4月13日交大会竞赛部进行资格审核(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

(六)报名表于2024年6月26日交大会竞赛部进行运动员确认(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二)比赛项目的器材由大会提供,一律不准使用自备器材。

 (三)跳高起跳高度:男子组150cm,女子组120cm。

 (四)跳远,踏跳板至沙坑距离:男、女子组均为3米。

 (五)三级跳远:11米板起跳(男子)、9米(女子)。

 (六)运动员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除经过大会指定医生检查,确实因伤病不能参加的,并经组委会竞赛部同意外),凡无故弃权者,将依据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和《全国学生体育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不得参加后续比赛。

    (七)运动员凭运动员证、第二代身份证上场比赛(不认可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

    十、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各参赛队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二)本次比赛组委会的处理决定为运动员资格最终处理意见。

 (三)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规定日期、要求进行运动员注册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组委会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和《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罚。

(五)各参赛队将在“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报名系统” (具体网站http://js.fsxxty.com/)中进行注册、资格审核及报名,报名结束后并公示两周,组委会接受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有关投诉。

 (六)组委会将随时到运动员所在学校进行检查,如果运动员情况与注册资料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换人。

    十一、报名办法及日期

(一)第一次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前,各运动队在“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报名系统”自行建立运动队(统一:市第七届中运会+区+项目),建队后请致电确认,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3387929。

(二)注册:2024年4月5日前必须在“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报名系统”履行所有中学生、中职生运动员注册审核手续,并将通过注册运动员拉入“第一次报名”。

(三)资格审核: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时南海区、10:00时禅城区、11:00时三水区;下午15:00时高明区,16:00时顺德区。

(四)第二次报名:各运动队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前在“佛山市学校体育竞赛报名系统”进行第二次报名并提交,各运动队核减和确认参赛运动员,并自行下载报名资料,第二次报名确认时间安排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时禅城区、9:30时南海区、10:00时顺德区、10:30时三水区,11:00时高明区。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3387929。

十二、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各单项、接力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则按实际参赛人(队)全数录取。

    2.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3.团体总分名次如数录取,以各单项得分、破市中学生最高纪录奖加分之和计算,得分多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计分办法。

    1.获得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13、11、10、9、8、7、6、5分计分,接力项目,全能项目按单项双倍计分。

    2.本项目设破省中学生、市中学生最高纪录奖,分别奖励13分、9分。如同破省、市中学生最高纪录,则按省最高纪录分值计算。

    (三)奖励办法。

    1.设团体总分奖。 

2.奖励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前五名的队伍,并颁发奖杯;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3.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第七届市中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十三、报到日期与报到事宜

    (一)仲裁组成员、裁判员于比赛前2天报到并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二)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按规定时间报到。

(三)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持有“佛山市第七届中运会运动员”注册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

(四)参加田径1500米比赛的运动员须持有2024年7月5日后经医院检查并确认适宜参加比赛的心电图证明。

    十四、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五、经费

(一)各代表队参赛经费由参赛单位自理。

(二)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的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六、保险

    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予参赛。

    十七、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和《佛山市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予以处罚

    十八、执行《反兴奋剂条例》

    十九、未尽事宜及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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