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佛山市中小学生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作者:组委会 来源:佛山市教育局 录入者:方志超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30日 点击数:

一、主办单位:佛山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三水区教育局

三、竞赛时间:2026年9月21日-24日

四、竞赛地点:三水区云东海学校

五、参赛单位: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市直属学校

六、竞赛分组和开设项目

(一)竞赛分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4-6年级、小学乙组(1-3年级)。

(二)开设项目:

1.高中组男、女子单、双打。

2.初中组男、女子单、双打。

3.小学甲组男、女子单、双打。

4.小学乙组男、女子单打。

七、运动员资格

(一)具备2025年12月31日前广东省户籍,佛山市小学、初中、高中学籍在校在读学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各运动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全日制学校课程上课的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如下年龄规定:高中组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组201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省、市、区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双重学籍学生(即同时具有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和省或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籍的学生)、往届毕业生、补习班学生、寄(借)读生、已被高校录取或已取得高中阶段毕业再复读的学生,已正式调入省、市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上场比赛(不认可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以区为单位报名参赛,各组别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男、女运动员各6人,省外户籍学生不得超过6人(港澳台学生按省外户籍执行)。

(二)高中、初中组必须来自同一所报名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允许每支参赛队伍中非本校学籍学生不得超过4人,小学组不受此限制。

(三)单项比赛每个运动员可兼报2项。

(四)报名人(对)数不足3人(对)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

(五)竞赛报名工作在佛山市学校体育网进行,请各参赛队在网上进行注册与报名(具体网站http://js.fsxxty.com/)。

(六)报名: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前将项目报名表在网上确认提交下载报市教育局(联系人:方老师,电话:13695233299,电子邮箱:82089839@qq.com)。

(七)联席会议:9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00到市教育局报名确认并召开领队、主教练、仲裁、裁判长联席会议和进行电脑抽签。地点:佛山教育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席会议报名时须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2.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报名表原件、参赛队员身份证及相片表(在报名网下载并彩色打印);

3.运动队参赛保险单据(交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发还);

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九)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按照上一年名次设定种子选手,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决出1至8名。

(三)循环赛采用11分,三局二胜,淘汰赛则采用11分,五局三胜制。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计分方法:获得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取前七名则按9、7、6、5、4、3、2计分,以此类推。

(二)设高中、初中、小学组(甲组+乙组)团体总分奖,各单位男、女子各单项总分之和为该单位的团体总分,每队起始分为20分,分别录取、奖励团体总分前五名代表队。团体总分相同,则以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对)参加,则按实际参赛人(对)数减一录取。

(四)比赛颁发“佛山市体育指导老师”证书、“佛山市体育辅导老师”证书。

十一、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各参赛队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二)本次比赛组委会的处理决定为运动员资格最终处理意见。

(三)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要求进行运动员注册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对违反本规程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五)组委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作如下处罚。

1.赛前:报名结束后各代表队报名情况将在佛山市学校体育网站中进行公示(http://www.fsxxty.com/),组委会接受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有关投诉。组委会将随时到运动员所在学校进行检查,如果运动员情况与注册资料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不得换人。

2.赛中: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队)余下所有比赛及已取得的成绩、名次,追回奖品,并追究责任人及通报全市。

3.赛后: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或该运动队的比赛成绩,追回奖品,追究责任人及通报全市。

4.凡比赛已排定名次及颁奖,因资格等被取消成绩而造成的名次空缺空出,不追补。

十二、报到日期与报到事宜

(一)裁判员于比赛前二天报到并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二)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于比赛前一小时到达比赛场地。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持有的佛山市学生运动员相片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

十三、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统一指派和聘请

十四、经费

(一)各代表队参赛经费由参赛单位自理。

(二)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五、保险

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予参赛。

十六、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十七、执行《反兴奋剂条例》

十八、未尽事宜及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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