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总分
统计更新时间:2024-07-29 18:26
排名 代表团 健美操 毽球 游泳
甲组
游泳
乙组
定向
甲组
定向
乙组
乒乓球 武术
套路
足球 篮球 排球 田径
甲组
田径
乙组
团体总分
1 南海区 89 99 704 615 244 238 114 374 225 250 195 546 613 4306
2 禅城区 117 82 483 503 255 248 43 307 225 200 230 496 429.5 3618.5
3 顺德区 91 87 540 552 185 153 57 208 215 220 240 524 465 3537
4 三水区 90 21 185 309 129 131 131 239 195 190 195 314 306 2435
5 高明区 24 84 0 26 12 32 0 68 160 160 160 268 197.5 1191.5
注意:  如完赛项目无分数或总分更新,请刷新或重新加载页面!
  备注说明:
  1.获得小项前八名(球类集体项目除外),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获得篮球、足球、排球前五名分别按65、55、50、45、40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2.校园定向团队赛、接力赛和健美操踏板操、花球舞蹈啦啦操按单项双倍计分。
   3.获得各小项前三名者,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第四到第八名者,分别颁发奖状。
   4.若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其相应分值之和的平均数,作为各并列名次所得分值。
   5.因参加全国性或世界性赛事而不能参加本届市中运会比赛的已报名运动员,单项每人给予13分奖励,集体项目(指篮球、足球、排球等)每人给予6.5分奖励,此分计入项目团体总分及代表团团体总分。
  破中学生最高纪录奖励办法:
   1.各项破纪录的确定按各单项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制订的有关破纪录的规定执行。
   2.奖励标准如下:市中运会每破一项省中学生最高纪录奖励13分,每破一项市中学生最高纪录奖励9分;以上奖励分计入各项目团体总分和代表团团体总分内。
   3.一名运动员在一个项目中,多次破纪录的,只按最高一次计入各单项团体总分内和代表团团体总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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